15萬存銀行,5月後查詢餘額顯示為0,存款變保險究竟是為何?
近日,江西撫州的朱女士去銀行取她半年前存在當地農行的15萬定期,結果發現賬戶中一份分錢都沒有。
之後找到銀行工作人員去問詢,結果被告知存款變成了保險,想要再取出來得扣錢。
想想也是令人氣憤!
去銀行存款結果變成了一張保單,這種事也不是一次兩次了,網上一搜一大把。
為什麽這種事屢禁不止呢?不禁引人思考!
本期內容:
1.銀行為什麽賣保險?
2.銀行賣的保險靠譜嗎?

一、銀行為什麽賣保險?
為啥?
因為有利可圖!
早在1996年,保險公司就開始嚐試借力銀行開展保險代銷業務,售賣的主要是年金險等產品。
銀行在普通大眾心中的印象肯定是要高於保險公司的,銀行本身就是可靠的代名詞,消費者信任,有平台優勢。
正是基於這一點,銀行利用客戶的部分心理因素來售賣保險。一部分儲戶在銀行存款的時候出於對銀行的信任,銀行工作人員說什麽就是什麽,沒有自己的考量,這也是產生銷售誤導的原因之一。
而且,銀行掌握客戶的資產信息,便於挖掘客戶的需求,能夠以此做出針對性的銷售。另外,銀行賣保險是有傭金可拿的,這樣銀行才會賣力地去售賣保險。
銀行推銷的一般是短期的保險理財產品,形態與銀行的定期存款類似,銀行工作人員打著“高收益”的名號,客戶也會覺得有利可圖。
總之,保險公司想賺錢,銀行也想賺錢,所以雙方一拍即合。
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,現在很多保險公司是銀行成立或者入股的。
所以說,懂的都懂!

二、銀行賣的保險靠譜嗎?
首先,銀行賣保險是要符合規定的。
2019年8月27日,銀保監會曾印發了《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
通知表明,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,應當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條件,取得《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》。
並且,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和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規定,遵循平等、自願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。
其次,銀行買保險是要留有記錄的。
2017年10月31日,保監會發布《關於落實〈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〉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
通知規定,保險銷售人員銷售保險產品時,要進行“雙錄”,也就是錄音和錄像,方便產生糾紛時作為證據使用。
所以說,銀行賣的保險還是沒有問題的,有問題的是賣保險的那些人。
像這次報道的銀行工作人員就違反了誠信原則,朱女士不是自願要買保險的,本意是要到銀行存款。
另外,如果銀行售賣保險應該要走的是正規的流程,對銷售過程進行“雙錄”。
如果銷售時有跟朱女士說清楚保險的條款內容的話,本著自願的原則,那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了。
不過,在銀行工作人員推銷保險的時候隻談“高收益”隱瞞“高風險”的事例也不在少數。
銀行員工收取保險公司的回扣同樣也不是個別現象了。沒有利益產生,銀行工作人員憑什麽幫保險公司銷售保險。
銀行工作人員的這種行為,肯定是屬於違規銷售的,朱女士有沒有保險合同都是一個問題。
對於這種情況隻能說:該投訴的投訴,該舉報的舉報!

寫在最後
保險非存款,任何保險產品都要以合同條款內容為準,同時也要保有警惕心,不要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。
麵對上述這種情況,一定要記得保留證據,絕不要忍氣吞聲,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我是梧桐君,歡迎大家點讚、關注、評論,有任何保險方麵的疑問都可以私信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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